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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陸生入學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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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僑生暨港澳新生來台注意事項請參閱下方連結:

【校區介紹】:本校現有臺北、桃園、基河、金門、美國五個校區,位址及總機電話分別是:

1.臺北校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

  電話02-2882-4564

2.桃園校區:333桃園市龜山區大同里德明路5號

  電話03-350-7001

3.基河校區: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130號3樓

  電話02-2882-4564

4.金門校區:890金門縣金沙鎮德明路105號

  電話082-355-233

5.美國校區:EA125, Regional Education Center, 7400 Bay Road University Center, MI 48710, U.S.A

【校園電話一覽表】:

服務項目

臺北校區 02-28824564

桃園校區 03-3507001

僑生輔導綜合業務

2215

3770

請假業務

2238

3271

學生獎懲

2503

3271

住宿服務組

2237

3116

校外租屋服務

2306

3187

課外活動指導組

2219

3183

衛生保健組

2224

3170

心理諮商輔導

2269

3166

教務處

2705

3107

總務處

2233

3121

24小時校安中心(意外事故處理)

02-2882-9595

03-350-9495

首先,歡迎大家來到銘傳度過大學時光,本篇將介紹有關銘傳大學食、衣、住、行等方面的生活資訊。

一、食:

     1.校內:臺北和桃園兩校區均有學生餐廳,主要供應早餐、自助餐、麵食、滷味、義大利麵等,提供方便迅速、物美價廉的餐點,歡迎同學前來享用。

     2.校外:臺北和桃園兩校區附近均有頗負盛名的夜市或特色小吃,提供同學們多樣的選擇,可自行上網搜尋,好好品嚐道地的臺灣小吃。

二、行:

      同學們可憑藉學生卡,不論搭乘公車、捷運或台鐵都能使用,並享有搭乘優惠(依各家說明為主)它還能讓你在各家便利商店消費,非常方便。

台北搭公車:

桃園客運:

台鐵:

高鐵:

臺北校區

1.捷運:劍潭站(一號出口)往銘傳大學即達。

2.公車:銘傳大學站、小北街站、陽明戲院站。

桃園校區

公車:桃園客運137路公車(中華路統領百貨門口),可到達「銘傳大學」校區內。約20分鐘一班。

三、住:兩校區宿舍皆由學務處住宿服務組安排,相關住宿規定、須知及宿舍配置的部分可以參考。

     https://reurl.cc/9ELGWx

四、居留證:學生線上申辦系統。

     https://reurl.cc/X6Njxj

種 類

港澳生

台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期限三年)

僑生、華裔生

外僑居留證(期限一年)

僑生(持台灣護照無戶籍)

台灣地區居留證(期限三年)

初次申請

一、網路申請。

二、護照。

三、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書/獨招錄取通知書。

四、港澳地區身分證。

五、入臺許可證。

六、良民證(年滿20歲或將屆滿20歲者)。

七、新台幣2600元。

八、2吋相片電子檔案。

九、註冊收據或在學證明。

回鄉證(持有者需檢附有效期限內證件) 。

一、網路申請。

二、護照。

三、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書/獨招錄取通知書。

四、居留簽證。

五、新台幣500元。

六、2吋相片電子檔案。

七、註冊收據或在學證明。

一、網路申請。

二、護照。

三、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書/獨招錄取通知書。

四、僑居地身分證。

五、入臺許可證。

六、良民證(年滿20歲或將屆滿20歲者)。

七、新台幣1000元。

八、2吋相片電子檔案。

九、註冊收據或在學證明。

延 期 居 留 申 請

一、網路申請。

二、2吋相片電子檔案。

三、護照。

四、在學證明。

五、住宿證明。

六、過期居留證。

七、費用300元。

一、網路申請。

二、2吋相片電子檔案。

三、護照。

四、在學證明。

五、住宿證明。

六、過期居留證。

七、費用500元。

一、網路申請。

二、2吋相片電子檔案。

三、護照。

四、在學證明。

五、住宿證明。

六、過期居留證。

七、費用300元。

◎居留延期應於期限屆滿30內向居住地服務站申請延期,逾期者罰鍰新台幣 2,000 10,000 元,逾期 30 ()以上者還須出境   後再行入境辦理。

◎變更居留住址時,應於15日內申請辦理變更登記(須攜帶房屋契約),違規者處罰鍰新台幣 2,000 至 10,000 元。

2吋證件照片:頭頂至下巴3.2cm~3.6cm,不合格者需重拍。

【溫心提醒】:

1.於在臺就學期間,除已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者,皆以「居留證」作為在臺的身份證件。因此,當取得居留證後,請記得一定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則必須   

  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儘快完成重新申請。

2.每張居留證皆有其效期,請務必注意自己的證件效期,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延期,以免逾期受罰,甚至被要求即期出境。

3.如有休學、退學、畢業等情形,因居留事由「就學」已消失,故必須盡速辦理離臺,與居留證效期無關。

五、工作證:請同學們自行評估自己的課業情況以及時間規劃後,再決定自己是否有能力勝任課外工讀的工作量。工作證須於註冊完成後始能申請。

     https://reurl.cc/ZOqA86

應 備 文 件 及 注 意 事 項

一、有效時間:為期六個月,每年3月31日及9月30日為工作證有效期限截止日。

二、申請文件:上網申請,並將護照、學生證、居留證及繳費收據上傳。

三、申請費用新台幣100元。

     ◎校外打工時數每週最高20小時。

     ◎非法打工罰款3萬元,並禁止入國三年。

六、郵局開立:

     僑生持有居留證、印章;陸生持入出境許可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學生證、印章(姓名以繁體書寫需與入臺證相同,以便辨識)。須由本人親自至

     郵局辦理開戶,開戶同時可申辦金融卡,可有存款、提款、轉帳等功能。

【溫心提醒】:

1.請隨時注意各項證件效期,並提前一個月辦理申請手續。

2.謹慎保管財物,防止失竊情形發生。

3.各項證件(如清寒證明)妥慎保管,避免要用時找不到。

4.課程加退選確認是否依學校規定之期限完成申請。

5.行動電話號碼及校外賃居地址變更,請隨時通知僑陸組,俾利緊急事件聯繫。

6.常與家中聯繫報平安,讓家長放心。

7.打工必須申請工作證,非法打工將處以罰款或遭遣送出境。

8.詳讀考試規則,避免違反校規。

9.帳單、信件、包裹如寄至僑陸組代收,請寫班級、學號、中文姓名並主動告知及查詢,以免延誤時效。